根據我今天早上跑完系辦及通識中心的結論..
通識中心張助教表示91學年度起新生(95級)以後改用新辦法
即通識教育14~16學分..
張助教表示這是通識教育委員會通過後呈報校方同意
即全校皆為如此,但詳細14或16學分則按各系規定。
本系規定修業辦法必修畢業學分142學分
選修畢業學分11學分(至少6)
再依照系辦外公布欄所張貼本系修課最新公告
必修課程部分
一 二 三 四
上 21(4) 15(4) 21(2) 16 括號部分為每學期排定通識學分
下 22(2) 16(2) 17(2) 15
因此本系若不包含通識則所有必修學分為
21-4 +22-2 +15-4 +16-2 +21-2 +17-2 +16 +15 =127
以必修畢業學分142扣掉127可得必修還需15學分..
因此我們通識要修16學分..才可以達到畢業學分數..
另外體育等選修沒辦法抵..因為通識是屬於必修學分...
至於第二外語..根據今天我問林姐的說法..
她就是強烈要我們修16學分..所以我也不知道第二外語到時能不能算..
所以大家修16學分吧..
報告完畢..謝謝收看..
有不懂或我弄錯的再跟我說吧^^
系學會會長 賴忠駿
--
台北到台南...
只是人生旅途中ㄉ一小步...
--
※發信站 [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golden.pt.ncku.edu.tw] ‧ FROM [140.116.64.117]
首創支援超過25行的超大加長形畫面。讓您用的更舒服更方便!
只要調整您連線軟體的行數設定,就能輕鬆享受大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