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在 LGR (開始倒數)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: 我是上站在成大實習的學生
: 住敬一803
: 當時住了三個實習生
: 而現在只有住兩個
: 原本想說下學期繳宿舍費的應該是下學期要住的人
: 但是在返校註冊時卻發現住宿費仍然是要我們繳
: 找人代辦退宿時,校方卻說不可以隨便說退就退???
: 不知道系會能不能幫我們向學校解釋一下我們的情形...謝謝
學校行政上 不可能讓你上學期住一個人 下學期自己換人
依照校規 這是退宿處分 也就是說下學期實習的同學會沒地方住
因此我們OPT一直是由801 802填入人頭
由人頭繳費 住的人再將費用交給人頭
(雖然在校規上不允許 但有呈公文給校方批准)
這一學年方便起見 原則上由會到成大實習的人當人頭
你.....剛好是人頭之一
而且你住的地方是802
803住的是我 丞偉 如昇
所以你如果真的退宿成功 你會害學弟沒地方住~~
現況呢 就是你還是要繳住宿費 再向某個學弟索取~~
其他相關事宜 請私下寄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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