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 系圖書館規定如下 學生可借閱圖書冊數:5冊 可借閱期限:4週 所借圖書期滿,如無他人預約,可向圖書管理人辦理續借,續借期限與初借同。 若該書為本系教師備課所需,學生不可辦理續借。 因此 有向系圖書館借書的同學 請盡速歸還 若需要續借者 請寫椰葉跟我說 並附上學號 否則以逾期計算~~~ 請大家告訴大家 謝謝~~ -- ◤◥ Origin: 成大物治˙黃金之島 golden.twbbs.org ◣◢ Author: linco 從 140.116.64.2 發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