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, 信區: PT96
標題物理治療師執照相關規定 Nahald
時間07/02/23
物理治療師執照考試報名辦法暨相關規定:
一、 報名時間:九十年專門職業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,
預定報名日期為九十年五月三日至五月十二 日。
二、 考試時間: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。自民國九十一
年起,每年將辦理兩次考試。
三、 考試地點:分為台北、台中、高雄及花蓮四考區
四、 考試規則相關規定:
應考資格: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
學以上學校物理治療學、復健醫學系物理治療組等科、系
、組畢業,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,領有畢業證書者。
報名時應準備文件:
(一) 報名履歷表。
(二)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
國民身分證影印本。
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地之中華
民國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、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出具之
僑居證明。
(三)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。
(四)報名費。
*本考試各類科及格方式,以應試科目總平均成績滿 六十分及格。
*應試科目總平均成績之計算,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
併計算之。其中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
計算之;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
剩餘百分比計算之。
*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五十
分或醫師之內科學(一)、內科學(二)、外科學(一)、外科
學(二)成績未滿六十分或物理治療師之神經疾病物理治療學、
骨科疾病物理治療學、心肺疾病與小兒疾病物理治療學成績未滿
六十分者,均不予及格。缺考之科目,以零分計算。
五、 應試科目:
普通科目:
一、國文(論文與閱讀測驗)
二、中華民國憲法
專業科目:
三、物理治療基礎學(包括解剖學、生理學、肌動學與生物力學)
四、物理治療學概論(包括物理治療史、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)
五、物理治療技術學(包括電療學、熱療學、操作治療學與輔具學)
六、神經疾病物理治療學
七、骨科疾病物理治療學
八、心肺疾病與小兒科疾病物理治療學
附註:本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之試類題型,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
,其餘應試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。精華選讀←離開[主題上]主題下(k)上篇(j)下篇S/a搜尋 G串列 TAB精華 ↑↓捲 Pg/Space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