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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, 信區: PT96
標題物理治療師執照相關規定 Nahald
時間07/02/23
物理治療師執照考試報名辦法暨相關規定:

一、    報名時間:九十年專門職業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,
                  預定報名日期為九十年五月三日至五月十二 日。 

二、    考試時間: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。自民國九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年起,每年將辦理兩次考試。 

三、    考試地點:分為台北、台中、高雄及花蓮四考區 

四、    考試規則相關規定: 

應考資格: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
          學以上學校物理治療學、復健醫學系物理治療組等科、系
          、組畢業,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,領有畢業證書者。 

報名時應準備文件: 

(一)   報名履歷表。 

(二)  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

         國民身分證影印本。

         華僑應繳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地之中華
         民國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、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出具之
         僑居證明。 

(三)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。 

(四)報名費。   

*本考試各類科及格方式,以應試科目總平均成績滿 六十分及格。 

*應試科目總平均成績之計算,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
 併計算之。其中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
 計算之;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
 剩餘百分比計算之。 

*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五十
 分或醫師之內科學(一)、內科學(二)、外科學(一)、外科
 學(二)成績未滿六十分或物理治療師之神經疾病物理治療學、
 骨科疾病物理治療學、心肺疾病與小兒疾病物理治療學成績未滿
 六十分者,均不予及格。缺考之科目,以零分計算。 

五、  應試科目: 

普通科目:

一、國文(論文與閱讀測驗) 

二、中華民國憲法 

專業科目:

三、物理治療基礎學(包括解剖學、生理學、肌動學與生物力學) 

四、物理治療學概論(包括物理治療史、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) 

五、物理治療技術學(包括電療學、熱療學、操作治療學與輔具學) 

六、神經疾病物理治療學 

七、骨科疾病物理治療學 

八、心肺疾病與小兒科疾病物理治療學 
  

附註:本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之試類題型,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
      ,其餘應試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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