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以下文字轉載自 PT_Club 討論區 】 【 原文由 joney 所發表 】 根據我今天早上跑完系辦及通識中心的結論.. 通識中心張助教表示91學年度起新生(95級)以後改用新辦法 即通識教育14~16學分.. 張助教表示這是通識教育委員會通過後呈報校方同意 即全校皆為如此,但詳細14或16學分則按各系規定。 本系規定修業辦法必修畢業學分142學分 選修畢業學分11學分(至少6) 再依照系辦外公布欄所張貼本系修課最新公告 必修課程部分 一 二 三 四 上 21(4) 15(4) 21(2) 16 括號部分為每學期排定通識學分 下 22(2) 16(2) 17(2) 15 因此本系若不包含通識則所有必修學分為 21-4 +22-2 +15-4 +16-2 +21-2 +17-2 +16 +15 =127 以必修畢業學分142扣掉127可得必修還需15學分.. 因此我們通識要修16學分..才可以達到畢業學分數.. 另外體育等選修沒辦法抵..因為通識是屬於必修學分... 至於第二外語..根據今天我問林姐的說法.. 她就是強烈要我們修16學分..所以我也不知道第二外語到時能不能算.. 所以大家修16學分吧.. 報告完畢..謝謝收看.. 有不懂或我弄錯的再跟我說吧^^ 系學會會長 賴忠駿 -- 台北到台南... 只是人生旅途中ㄉ一小步... -- ※發信站 [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golden.pt.ncku.edu.tw] ‧ FROM [140.116.64.117] 首創支援超過25行的超大加長形畫面。讓您用的更舒服更方便! 只要調整您連線軟體的行數設定,就能輕鬆享受大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