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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Areal (漂流在雲海裡的魚), 信區: PT92
標題Re: [新聞] 物理治療師法修正 強制六年換照 (轉載)
時間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(Fri Jan 12 00:24:04 2007) , 轉信
【 在 michael (PT OT 傻傻分不清楚)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: 【 以下文字轉載自 PT93 討論區 】
: 【 原文由 michael 所發表 】
: 實習給五年時限已不合時宜,減為實習半年內立刻取得證照;三、廢除省公會
  廢除省公會?  真的假的   又要繳年費5000了
  公會被廢掉  那我的5000會跑去哪?

: ;四、因應世界貿易組織(WTO),准許外國人士在台執業。
:     修正條文通過後,未來相關科系實習生、取得畢業證書起六個月內的畢業
: 生,雖未取得證照,仍可在各科專業指導下執業,但超過半年若未取得執照則
: 不得執業,違法者處罰緩,甚至廢止執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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