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本文轉錄自 [PT99] 看板 作者: wize (志聖) 站內: PT99 標題: 新生通識新規定 麻煩提醒學弟妹 時間: 2007/08/27 Mon 21:41:30 物治系 國立成功大學物治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[96學年起入學生適用] 96.06.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、物理治療系通識教育目標: 「本系在通識教育目標 培養學生成為具有人文關懷精神,認識生命、自然、社會律動的知識份子。」 二、本系通識教育共30~32學分,含核心通識(16學分)、分類通識及知識融合通識(共14~16學分)。 (一)核心通識課程:共16學分 1. 國際語言(6學分): 英文、日文、德文、法文、西班牙文、阿拉伯文、俄文、越文、泰文、或其他外語課程等任選6學分。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,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。 2. 基礎國文(6學分): 古典詩詞、古典散文、古典小說、古典戲劇、現代詩、現代散文、現代小說、現代戲劇、應用文、綜合文類等任選6學分。 3. 公民素養(2學分): 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、法學緒論、民主與法治、人權與民主、法律素養等任選2學分。 4. 人類文明史(2學分): 歷史、藝術史、建築史、工程史、醫學史、科學史等任選2學分。 (註):國際語言、公民素養、人類文明史,自九十六學年度起新生開始實施;基礎國文自九十七學年度起新生開始實施。 (二)分類通識課程:(文史哲藝術類、自然科學類、社會科學類,每類至少修習一科。生命科學類至多修習4學分,但不得選修本系科之通識教育課程。) 1. 基礎通識課程:共6-14學分 全校其他各系必、選修科目以及(1.生命科學類 2.自然科學類 3.社會科學類 4.文史哲藝術類)之註記為『基礎通識課程』者。 (註):若修習他系必、選修為基礎通識學分,不得與本系專業課程相似,若經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有相似者,則不予採計為畢業學分;課程所屬類別若有爭議,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。 2. 應用通識課程:共0-8學分 (1.生命科學類 2.自然科學類 3.社會科學類 4.文史哲藝術類)之註記為『應用通識課程』者。 (三)知識融合通識課程:共2-6學分【至少2學分,至多6學分】 含:通識領袖論壇、通識教育生活實踐。 物治系 國立成功大學物治系通識教育目標及規定[96學年起入學生適用] 96.06.13九十五學年度第三次通識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、物理治療系通識教育目標: 「本系在通識教育目標 培養學生成為具有人文關懷精神,認識生命、自然、社會律動的知識份子。」 二、本系通識教育共30~32學分,含核心通識(16學分)、分類通識及知識融合通識(共14~16學分)。 (一)核心通識課程:共16學分 1. 國際語言(6學分): 英文、日文、德文、法文、西班牙文、阿拉伯文、俄文、越文、泰文、或其他外語課程等任選6學分。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,仍應依規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。 2. 基礎國文(6學分): 古典詩詞、古典散文、古典小說、古典戲劇、現代詩、現代散文、現代小說、現代戲劇、應用文、綜合文類等任選6學分。 3. 公民素養(2學分): 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、法學緒論、民主與法治、人權與民主、法律素養等任選2學分。 4. 人類文明史(2學分): 歷史、藝術史、建築史、工程史、醫學史、科學史等任選2學分。 (註):國際語言、公民素養、人類文明史,自九十六學年度起新生開始實施;基礎國文自九十七學年度起新生開始實施。 (二)分類通識課程:(文史哲藝術類、自然科學類、社會科學類,每類至少修習一科。生命科學類至多修習4學分,但不得選修本系科之通識教育課程。) 1. 基礎通識課程:共6-14學分 全校其他各系必、選修科目以及(1.生命科學類 2.自然科學類 3.社會科學類 4.文史哲藝術類)之註記為『基礎通識課程』者。 (註):若修習他系必、選修為基礎通識學分,不得與本系專業課程相似,若經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有相似者,則不予採計為畢業學分;課程所屬類別若有爭議,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。 2. 應用通識課程:共0-8學分 三、本規定自96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。 -- ◤◥ Origin: 成大物治˙黃金之島 golden.twbbs.org ◣◢ Author: wize 從 140.116.130.11 發表 →推 pienpien:轉到100囉 謝謝 08/27 22:18 →推 poey:真機掰耶 100的會搞的很糊塗 08/28 01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