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署 http://www.doh.gov.tw WHO專家應邀來台協助實驗室生物安全訪查工作及建議 一、世界衛生組織(WHO)三名專家在疾病管制局蘇益仁局長之邀請下來台,並於本(93)年 1月7日起展開三天之訪查工作。WHO專家表示,事件的發生,是一種學習之機會;此次事 件不應歸咎、苛責於個人,而應針對整體行政管理層面進行檢討與修正。 二、WHO專家經過三天實地參訪疾病管制局等六家實驗室,就國內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提 出下列四點建議: (一)台灣應有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之立法,設定詳細之安全規定,且至少每五年應檢討 一次,並有及時更新之機制。 (二)建立實驗室認證制度,並逐年審查。 (三)建立具感染力致病原之追蹤系統,包括這些致病原之運輸安全管理。 (四)應針對有進行SARS-CoV研究工作之實驗室進行列管。 三、疾病管制局對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之相關措施: (一) 配合傳染病防治法之修正(於92年1月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),將具感染性菌株、 病毒、細胞株、抗體等生物材料之輸入、輸出,以及傳染病病原體、衍生物、血清等感染 性生物材料之持有、保存、管理及相關防護措施、設備及應遵行事項均納入規範。另對於 前述檢體送驗之實驗室能力認證資格、審核程序等,亦納入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條,予 以規範之。 (二)規劃成立跨部會「實驗室生物安全評估委員會」,依法訂定各項實驗室規範,建立 聯繫管道,落實各項安全措施。另成立「生物安全第三、四級實驗室查核小組」,針對實 驗室安全部分,加強查核及管理。 (三)導入P3-P4實驗室ISO認證系統。 -- 不如相忘於江湖~ -- ※發信站 [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golden.pt.ncku.edu.tw] ‧ FROM [218-175-226-231.HINET-IP.hine] 首創支援超過25行的超大加長形畫面。讓您用的更舒服更方便! 只要調整您連線軟體的行數設定,就能輕鬆享受大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