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題疑義提出程序及期限 【2005/1/21更新】 應考人對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疑義,應於該次考試全部筆試完畢之次日 起三日內(郵戳為憑)提出。 應考人提出疑義應填具試題疑義申請表,以限時掛號專函向考選部或受委託辦理試 務機關、團體提出,同一道試題以提出一次為限。其試題疑義申請表應檢附入場證 影本並載明下列事項: 地址、聯絡電話。 應試科目、題次。 試題或答案不當或錯誤之處,並敘明理由及檢附佐證資料。 試題疑義受理期限及應載明事項均應於各該考試應考須知中載明。應考人提出試題、答 案疑義如逾受理期限,或前項應檢附之資料及載明事項不齊備者,不予受理。 應考人提出疑義,不得要求告知典(主)試委員、命題委員、試題審查委員或閱卷委員 之姓名或有關資料,亦不得對未公布答案之試題要求提供參考答案。 -- ◤◥ Origin: 成大物治˙黃金之島 golden.twbbs.org ◣◢ Author: shuu 從 218-171-213-211.dynamic.hinet.net 發表 →推 chyiguang:有公佈考題跟答案了嗎 07/21 11:26 →推 shuu:好像還沒 他說要等一個工作天 07/21 15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