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以下文字轉載自 OT96 討論區 】 【 原文由 moonstar 所發表 】 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四條規定住宿採自願申請方式,請有需求者提出申請 ,學校並依下列順序優先分配床位。 (一)前一學年之學生宿舍自治委員 (二)殘障生:持有殘障手冊 (三)國際交換學生、留學生 (四)外籍生、僑生有公費者 (五)家境貧困持有社政單位低收入戶證明者 (六)家庭突遭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持有社政單位證明者 (七)參加學生宿舍清潔比賽成績優異者 經系主任初審過後 循行政程序報請學務處核可 請於95年3月6日前填妥申請表擲回生活輔導組 -- .﹒ .﹒ . ﹒ ‧ ﹒. . . ﹒ · ˙. ·. .﹒ . ﹒ ‧● ﹒ 因為放在心上 於是思念 就有了重量 . ‧ ﹒ . ..﹒ ▁▃▂ ﹒ ﹒ ‧ ﹒ .. . ﹒ ‧ ﹒. . . ▅▆▆▄▅▃▆ ● ▆▅▄▅▆▅▄▂▃▂▄▅▆▅▃▅▆▅▆▇▅▄▅▄▂ ▄▆▂▁▂ ▅▃▂▃▅▆▅ ▁▃▂ˍ▂▃▄▂▁▄▃▁_▁▂by kiwiann -- ※發信站 [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golden.pt.ncku.edu.tw] ‧ FROM [140.116.70.4] 首創支援超過25行的超大加長形畫面。讓您用的更舒服更方便! 只要調整您連線軟體的行數設定,就能輕鬆享受大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