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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ti9 (i can't forget u!!!), 信區: OT96
標題Re: 陳乃綾請儘速到出納組繳學雜費!
時間2007/04/26 Thu 22:01:32

請將收據傳真到系辦!
我在工讀的時候幫妳...跑到出納組說明
傳真時,一定要記得 跟青娥姐或董哥說明一下
妳目前的情況...

(沒有打電話到系辦,只有傳真...可能我無法幫妳處理
 這一點先跟妳說一聲)



※ 引述《Katrina341 (初衷)》之銘言:

我已經繳完了

但我收據要怎麼給他們看呀>"<

收據在台中我爸那  我人在台北耶

除非兩個禮拜後回台南再給他們看囉

※ 引述《ti9 (i can't forget u!!!)》之銘言:
> 如題...
>  PS>出納組有打電話到系辦來!
>     如果已經繳完費,收據給他們看了
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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