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jelly, 信區: OT94
標題Fw: [玩樂]校慶之20人21腳
時間07/10/20
作者: jelly (督促自己繼續前進)
標題: Fw: [玩樂]校慶之20人21腳
時間: 2007/10/20 Sat 15:50:27
※ 本文轉錄自 [OT99] 看板
作者: OhFlora (新目標) 站內: OT99
標題: [玩樂]校慶之20人21腳
時間: 2007/10/19 Fri 01:36:17
國立成功大學慶祝七十六週年校慶暨運動會20人21腳活動競賽規程
宗 旨:為擴大慶祝本校校慶,培養團隊合作精神與聯絡師生間之情誼,特舉辦本活動。
主辦單位:成大體育室
贊助單位:成昊科技有限公司
報名辦法:
(一)日期:自即日起至額滿為止(原則以40隊為限)
(二)地點:成大體育室(以下簡稱本室)
(三)手續:至本室領取報名表填寫,填寫後送至本室活動組,始視同完成報名。
比賽日期:
1.預賽: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日(星期六) 上午10:00
2.決賽: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(星期日)
比賽地點:本校光復校區田徑場舉行
參加單位與資格:
1.凡本校教職員工生均可自由組隊參加,並請自行命名。
2.每隊可報名二十五人,自行調整二十人出賽。
3.每人以報名參加乙隊為限。
比賽制度:
1.預賽:採計時賽取前十二名,另取服裝超ㄅ一ㄤˋ隊伍三名,合計十五名,參加決賽
2.決賽:採計時賽取前六名,服裝超ㄅ一ㄤˋ三名。
比賽規則:
1.每隊出賽時人數為二十人,不符者以棄權論。
2.每隊須跑完全程五十公尺,否則不予計時。
3.綁腳的布條不得於比賽中鬆落,違者成績不計。
4.成績採計時方式以裁判鳴槍起至全部二十人通過終點線之時間為準。
5.每隊出賽時間為2分鐘,若超過預定時間大會可強制該隊停止比賽。
一般規定:
1.每隊出場前應將參加比賽二十人之證件提交比賽記錄台,以備查驗,違者不准比賽。
2.未經報名註冊者,不得出場比賽。
3.凡比賽時無明文規定之問題,由裁判規定之,其裁決即為終決。
獎 勵:
1.計時決賽取前六名,各頒發獎金如下:
(1)第一名獎金(茶水誤餐費)10,000元
(2)第二名獎金(茶水誤餐費) 8,000元
(3)第三名獎金(茶水誤餐費) 6,000元
(4)第四名獎金(茶水誤餐費) 4,000元
(5)第五名獎金(茶水誤餐費) 3,000元
(6)第六名獎金(茶水誤餐費) 2,000元
2.服裝超ㄅ一ㄤˋ獎由決賽隊伍中取前3名,頒發獎金各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。
申 訴:
1.有關比賽場上所發生的問題(含資格問題)各隊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,
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。
2.申訴以本室之裁決為終決。
附 則:
1.比賽的賽程由本室排定,所有參賽單位不得異議。
2.比賽如遇特殊情形,則由本室主任會同裁判裁定之。
3.為了安全參賽隊伍自備護具(安全帽、護膝)
歡 迎 同 學 組 隊 報 名 參 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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◣◢ Author: OhFlora 從 218-175-219-186.dynamic.hinet.net 發表
→推 jelly:同 10/20 15:51
→推 jelly:同學們 看到這個好懷念壓 我們以前也有玩過耶! 而且有上報 10/20 15:52
→推 xero:超懷念~~~~,那個時候天氣那麼冷,我們班的服裝確實夠著涼 10/20 15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