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以下文字轉載自 PT93 討論區 】 【 原文由 michael 所發表 】 ● 新兵入伍訓練期間之休假、請假 一、休假:以陸軍新兵訓練中心為例,新訓部隊之新兵休假方式如下: (一)新兵入伍訓練: 第一、二週週日在營實施懇親會與在營休假,第三、四週週日休假 一日,結訓核予探親假五天(含例假日)。(實際狀況以各新訓中心執行任務為基 準) (二)新兵專長訓練:每週二天,完訓後不再核予探親假。 二、公假:新兵入營前已參加高普考、檢定考試有案且初考審查合格,或投考軍事學校審 查合格,或受法院傳訊者,可請公假。 三、病假:受訓期間患病經軍醫證明,可請病假,以在營休養為原則。 四、喪假:直系親屬、配偶或同胞兄弟姊妹死亡,可請喪假。 -- ~~~~~ 物忘妳我 , 治愛永恆 ~~~~~ ^^ ~~~ 職有為你 , 治深的愛 ~~~ ^^ OPT 萬歲 !!! -- ※發信站 [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golden.pt.ncku.edu.tw] ‧ FROM [tiger.g1.dorm.ncku.edu.tw] 首創支援超過25行的超大加長形畫面。讓您用的更舒服更方便! 只要調整您連線軟體的行數設定,就能輕鬆享受大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