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aru (啦如), 信區: OT101
標題[系際盃]棒球
時間2010/04/12 Mon 08:35:10
【九十八學年度 棒球系際盃章程】
壹、 宗 旨:
增進各系隊之間球技交流互動,提升校內棒球運動風氣,並培養強健體魄及運動家精神。
貳、 組 織:
一、主辦單位: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室
二、承辦單位:國立成功大學棒球隊
參、 參加球隊與球員人數及限制
一、參加系隊:機械系 物職治系 心理系 土木系 水利系 數學系 環工系 工科系 系統系
物理系 化學系 測量系 化工系 電機系 地科系 工設系 企管系 航太系
醫工所 經濟系 工資管系 資訊系 法律系 建築系 交管系 資源系 材料系
二、球員資格:98學年度成功大學該系所在校生 及 相關教職員工 均可參賽,凡隸屬於
該系研究所之研究生均可參加比賽。
(例如:電信管理所屬於交管系,則電信管理研究所也可代表交管系出場)
三、球員限制:以下校隊投手不得上場擔任投手。
交管碩二謝淳劭、工科碩二陳鵬倫、法律100黃信文、建築102張亞丞。
肆、 比賽時間、地點及競賽規定事項
一、 比賽時間:3/27 08:30開幕戰,5/29下午13:00冠軍戰。
其餘詳細時間請看棒球校隊隊版。
二、 比賽地點:國立成功大學自強校區棒球場。
三、 比賽制度:
(1) 預賽5局 2小時;3局10分;4局7分提前結束。
準決賽7局 3小時;4局10分;5局7分提前結束。(第24,25場)
季冠賽7局 3小時;4局10分;5局7分提前結束。(第26,27場)
(2) 攻守賽前猜拳決定。
(3) 賽程表中左邊球隊於一壘休息區,右邊球隊於三壘休息區。
(4) 打者跑者皆為All Free。
(5) 死球線:因自強操場場地因素,以球場兩側綠色鐵網及其延伸線為死球線。
死球的判定一律為該場主審之裁定為主。
(6) 比賽球隊需在比賽前十五分鐘繳交球員名單,若比賽隊伍在
比賽開始十五分鐘後沒有出現,即可裁定該隊棄權。
(7) 野手(包括捕手)單局以一次暫停為限,第二次以後以教練暫停計算,
教練暫停單場以三次為限,第四次以後暫停必須更換投手。
(8) 投手在未下場的情況下,最多可登板兩次
(i.e.第一次登板換去守備後,可再登板一次)
(9) 預賽進行1小時50分,主審將裁定宣告比賽局數
(ex:若打了1時50分進行至三局終了,主審將宣告第四局為最後一局)
(10) 五局終了or兩小時打滿.雙方平手,進行驟死賽
(i.e.一人出局,9棒站三壘.1棒開始打,若又平手.再下一局仍相同規則)
(11) 為了球員的安全,打擊者未戴頭盔上場打擊,一律判定出局。
四、 若因天候不佳及不可抗拒之因素,由校隊自行認可是否裁定比賽結果或延期,
若延期則由校隊另行安排及通知比賽日期(EX:禮拜一中午)。
五、 參賽隊伍必須穿著統一服裝及球帽,球衣上必須附有背號,選手球衣上之背號
必須與ORDER單之背號相同,違者不予以上場。
六、 為維護盃賽的完整性及各參賽系隊之權益,請勿隨意棄權比賽,
否則將列為下屆系際盃黑名單。
伍、 各系隊注意事項
一、棒球場地請在練習完後,整理平順
二、牛棚投手丘以守備方有優先使用權(若不使用.進攻方可用)
請兩隊比完賽後順便整理填平,以便下場比賽球隊使用。
(請穿戴各系隊比賽用球衣球褲球帽),未參加之系隊將沒收比賽申訴權。
四、校隊提供固定式壘包、比賽用球、劃線筒、石灰、整土耙。
陸、申訴
一、 若對對方球員資格有疑問,可在賽前列隊時提出檢查其學生證,但檢查學生證時間
仍算在比賽時間內,如果賽後才對球員資格問題提出申訴,則一概不受理。
二、 如隊伍提出檢查學生証,未帶學生證之球員視為資格不符,該場比賽則不得下場。
三、 為維護比賽秩序及流程,每隊只有教練有申訴權利。
四、 未參與開幕之球隊將沒收申訴權。
五、 申訴由該場之裁判共同討論裁定結果。
柒、比賽規則
一、本聯賽採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棒球比賽規則。
二、有問題歡迎發問,我們將竭誠為各位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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