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99學年度特殊情形申請學生宿舍優先分配床位申請事項,請 查照。
說明:
申請時間:自3月1日起至3月8日止。
申請地點:各系辦公室。
申請條件:
當學年度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委員。
障礙生: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。
國際交換學生、留學生。
僑生、外籍生領有公費者(由國際學生事務組出具證明)。
家境貧困持有社政單位低收入戶證明者(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為準)。
家庭突遭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持有社政單位證明者(88水災受災戶適用)。
凡符合上述條件經由系主任初審後,循行政程序報請學務處核可。
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規定時限內向各系辦公室申請;具有僑生身份者請於上述期限內
逕至僑生輔導組申請。
我是玲雪
我那邊有申請表 如果要申請的話明天評估時來找我填資料
青娥姐說最好在明天給他 因為星期一就要送公文了
ps:好像又要抽床位了
想住宿舍的人要多留意一下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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◣◢ Author: prinele 從 140.116.105.114 發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