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7學年度第1學期起學生證不再加蓋註冊章 <<公告內容>> 一.97學年度第1學期起不再加蓋註冊章,同學持原有學生證仍可進出圖書館或借書。 二.同學若有特殊需要(如申請獎學金或報稅)可至註冊組各學系承辦人處申請在學證 明,有效期限2個月。 -- ◤◥ Origin: 成大物治˙黃金之島 golden.twbbs.org ◣◢ Author: jk 從 218-172-250-25.dynamic.hinet.net 發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