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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littlefi (小fi), 信區: OT100
標題關於畢業學分通識方面
時間2009/10/07 Wed 17:03:14
雖然有點晚

不過還有下學期

還是跟大家說一下

就是通識部份的學分

有問題的要記得去問董哥喔

怕到時候不能去實習



以下是從學校網站下載的


二、本系通識教育共30~32學分,含核心通識(16學分)、分類通識及知識融合通識
   (共14~16學分)。

  (一)核心通識課程:共16學分
    1. 國際語言(6學分):
       英文、日文、德文、法文、西班牙文、阿拉伯文、俄文、越文、泰文、
       或其他外語課程等任選6學分。學生不論選修何種國際語言,仍應依規
       定通過本系英文鑑定測驗門檻。
    2. 基礎國文(6學分):
       古典詩詞、古典散文、古典小說、古典戲劇、現代詩、現代散文、現代小說、
       現代戲劇、應用文、綜合文類等任選6學分。
    3. 公民素養(2學分):
       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、法學緒論、民主與法治、人權與民主、法律素養等
       任選2學分。
    4. 人類文明史(2學分):
       歷史、藝術史、建築史、工程史、醫學史、科學史等任選2學分。

ps  以上的基本上大一都修完了 除非你被當掉





  (二)分類通識課程:(文史哲藝術類、自然科學類、社會科學類,每類至少修習一科。生命科學類至多修習4學分,但不得選修本系開設之通識教育課程。科目名稱相同之「通識課程」與「選修課程」需擇一修習,不得重複選修,選修將不列計於畢業學分。通識課程開設之社會學不予承認。)
     1. 基礎通識課程:共6-14學分
        全校其他各系必、選修科目以及(1.生命科學類 2.自然科學類 3.社會科學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文史哲藝術類)之註記為『基礎通識課程』者。
      (註):若修習他系必、選修為基礎通識學分,不得與本系專業課程相似,若經
              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有相似者,則不予採計為畢業學分;課程所屬類別
              若有爭議,由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。
     2. 應用通識課程:共0-8學分
       (1.生命科學類 2.自然科學類 3.社會科學類 4.文史哲藝術類)
        之註記為『應用通識課程』者。


ps   好像不用分什麼基礎與應用通識  但是類別要分
     如果有拿到有拿到跨領域的通識  那就可以把學分丟到任一個你缺的類別



   (三)知識融合通識課程:共2-6學分【至少2學分,至多6學分】
        含:通識領袖論壇、通識教育生活實踐。

ps   大家可以一起來聽演講XDD




就醬拉~
有問題快點去問董哥喔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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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Origin:  成大物治˙黃金之島  golden.twbbs.org 
  Author: littlefi114-39-182-124.dynamic.hinet.net 發表
  Modify: littlefi 於 2009/10/07 Wed 17:04:12 修改
  Modify: littlefi 於 2009/10/07 Wed 17:05:28 修改
→ akilee1236小fi超貼心~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/07 19:11
→ arnold小fi好棒!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/07 20:01
→ ppqqwweerr88還是不知道生命科學類有沒有"至少"                 10/07 22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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