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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GodDog.bbs@bbs.cis.nctu.edu.tw (Homeless Child), 信區: MLB
標題Re: 自由球員轉隊費 年薪3倍
時間交大資科_BBS (Thu Jan 4 12:13:45 2007)
轉信站: GIBBS!ccnews.ncku!news.ccns.ncku!news.mksh.phc!news.nsysu!news.cis.nctu
Origin: 218-184-176-5.cm.dynamic.apol.com.tw

==> 在 hyper.bbs@bbs.cm.nctu.edu.tw (無心插柳柳成陰) 的文章中提到:
> 請問一下
> 這跟日本的轉隊 差在哪裡呢?
> 為何原PO會說 差很多呢?
> ※ 引述《SSAB.bbs@bbs.nsysu.edu.tw (~~困   惑~~)》之銘言:
> : 【姚瑞宸╱台北報導】規劃中的自由球員制度球員年資將不溯及既往,
> : 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球員提出申請後,而有意網羅的球團,
> : 必須付出該球員年薪3倍的轉隊費給原球團
  轉隊費是非自由球員才會產生的東西
  要是已經變成自由球員,就已經沒有相互之間的責任,何來還可以收轉隊費的作法?

  松板因為今年還不是FA,所以西武才在最後一年想賣球員狠撈一筆
  到了明年,松板已經FA了,他愛去哪就去哪,沒有人有權力主張轉隊費

  反正中職這樣玩也沒關係,改不改革是為自己好
  自己不想好,想讓台灣球員繼續出走,那也不必大費周章搞唬人的FA了
  這樣做頂多也只不過是脫了褲子放屁

  真是搞不懂這些人的腦袋在想什麼?
  又沒人逼他們搞FA,何必敷敷衍衍搞了一個假東西唬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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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* Origin: ★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★ <bbs.cis.nctu.edu.tw: 140.113.23.3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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