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信站: GIBBS!ccnews.ncku!news.ccns.ncku!news.mksh.phc!news.nsysu!news.cis.nctu Origin: 218-184-176-5.cm.dynamic.apol.com.tw ==> 在 hyper.bbs@bbs.cm.nctu.edu.tw (無心插柳柳成陰) 的文章中提到: > 請問一下 > 這跟日本的轉隊 差在哪裡呢? > 為何原PO會說 差很多呢? > ※ 引述《SSAB.bbs@bbs.nsysu.edu.tw (~~困 惑~~)》之銘言: > : 【姚瑞宸╱台北報導】規劃中的自由球員制度球員年資將不溯及既往, > : 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球員提出申請後,而有意網羅的球團, > : 必須付出該球員年薪3倍的轉隊費給原球團 轉隊費是非自由球員才會產生的東西 要是已經變成自由球員,就已經沒有相互之間的責任,何來還可以收轉隊費的作法? 松板因為今年還不是FA,所以西武才在最後一年想賣球員狠撈一筆 到了明年,松板已經FA了,他愛去哪就去哪,沒有人有權力主張轉隊費 反正中職這樣玩也沒關係,改不改革是為自己好 自己不想好,想讓台灣球員繼續出走,那也不必大費周章搞唬人的FA了 這樣做頂多也只不過是脫了褲子放屁 真是搞不懂這些人的腦袋在想什麼? 又沒人逼他們搞FA,何必敷敷衍衍搞了一個假東西唬人? -- * Origin: ★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★ <bbs.cis.nctu.edu.tw: 140.113.23.3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