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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SSAB.bbs@bbs.nsysu.edu.tw (~~困 惑~~), 信區: MLB
標題自由球員轉隊費 年薪3倍
時間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(Thu Jan 4 09:38:35 200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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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姚瑞宸╱台北報導】規劃中的自由球員制度球員年資將不溯及既往,
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球員提出申請後,而有意網羅的球團,
必須付出該球員年薪3倍的轉隊費給原球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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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資計算不溯及既往 

目前已確定的遊戲規則是,只要年資滿7年,經原球團同意,或年資滿9年後提出申請,

都可成為「自由球員」,但球員年資計算不溯及既往,意謂著,中職效力13個球季的
王傳家或11年資歷的張泰山,

無法馬上取得自由球員資格。中職將再開會討論年資計算基準點,以此日期為未來計算
年資的標準。

此外,中職草擬的轉隊費計算方式是球員年薪的3倍。以張泰山為例,他去年月薪32萬元
,

假設他今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轉隊,新球隊須付出1152萬元的轉隊費給興農牛,
泰山在新球隊待滿4年,將可再次取得自由球員資格。

好像跟國外的差好多喔?!
感覺好像是在賣球員一樣

難道真心對一個人真的有那麼難嗎??
       為何一定要等到一切都不一樣了才後悔----
               許許多多的事~~~就好剛發生一樣---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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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Origin: 中山大學-美麗之島BBS * From: 210.69.128.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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