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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snow926 (月半子), 信區: BandQ
標題醫學盃相關
時間2009/11/26 Thu 22:00:41

1. 台大會嚴格把關各隊的學生資格(註冊 體保體資)


2. 關於抗議: FIBA 2008 的抗議程序並無修正  賽後20分鐘內 提出

大專體總的方法:

第二十條 申訴:

 一、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,各單位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;或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
,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,向分區負責人或比賽場地連絡
人提出。申訴成立時,保證金退還,否則由本會沒收。

 三、若在比賽終了時,球隊認為某件事有損其權益時,該隊隊長應立即通知裁判員,對
比賽的結果有所異議提出抗議,且隊長應在比賽記錄表「抗議球隊隊長簽名欄」簽名,為
使此項抗議具有效力,應於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,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,並繳交保證
金新台幣伍仟元整,向分區負責人或比賽場地連絡人提出,申訴成立時,保證金退還,否
則由本會�呇活C  (不過台大不收保證金啦)

 四、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。

第廿一條 罰則:

 二、球隊如有未經註冊或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時,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,即取消該
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,已賽成績不計。


 九、發生球員資格之申訴,當場檢查後,由主辦單位查核該球員之學籍,並提交審判委
委員會議處。

 十、球員身分如有不符事實的證明發生時,其法律責任應由該學校所屬主管負責。

 十一、依本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,提出申訴之案件,經比賽結束後,查驗資格身分
不符者,除取消該單位所獲之成績(名次),並繳回所領之補助金、獎勵金、獎盃、獎狀
等項外,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。




3. 2008年10月1日開起實施的國際籃球規則變動部分為:

       @ 球員不得在球衣內穿著T恤。

       @ 當球員持球倒地或是滑行時,不再視為違例。

       @ 球員從後場推進運球,必須雙腳以及籃球都通過中場線,才算進入前場。
         (因此 8秒進入前場的規則,要以這項規定為主,不是單腳觸碰前場就算
         進入前場,而是運球員與籃球都進入前場才算)

       @ 球員從前場跳起,在空中接到球或是攔截到球之後,落在自己的後場界內,
         將視為合法的。

       @ 球員用手從籃圈下方,伸過籃圈與籃框接觸到籃球,將依照干擾球的罰則進
         行判罰。

       @ 當進攻球員已經完全脫離防守球員的防守距離時,如果防守球員對進攻球員
         發生背後接觸犯規,將視為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。

       @ 球員在比賽場上過多的揮動肘部動作,即使沒有接觸到對方球員的身體,應
         該宣判這位球員技術犯規。(注意:並非違反動道德的犯規,因為還沒有發
         生身體接觸。這是警告性質的宣判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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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Origin:  成大物治˙黃金之島  golden.twbbs.org 
  Author: snow926203-73-7-220.adsl.dynamic.seed.net.tw 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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